办事事项 |
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|
办理部门 |
山东省外经贸厅对外经贸发展和加工贸易处 |
办理对象 |
从事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|
办理依据 |
1、《外贸法》
2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) |
办理程序 |
填写《登记表》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、盖章。《登记表》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(http://www.mofcom.gov.cn)下载填写后提交,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《登记表》。 |
申报材料 |
1、填写《登记表》、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、4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、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;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、6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
办理时限 |
2个工作日 |
收费标准 |
无 |
监督电话 |
0531-89013301,89013513 |
备 注 |
|
电话:89013476 传真:86908494 联系人:高瑞武 王聪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