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事项 |
审批外派劳务(研修生)项目 |
办理部门 |
山东省外经贸厅外经处 |
办理对象 |
全省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企业 |
办理依据 |
外经贸部关于印发《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规定》的通知(外经贸合发[2002]137号)
外经贸部、外交部、公安部《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》(二○○二年第2号部长令) |
办理程序 |
省直经营公司向我厅报送《外派劳务审查表》、雇用合同、所在国工作许可证明、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等材料,市属公司经市外经贸局转报有关材料。 |
办理时限 |
2个工作日办结 |
收费标准 |
无 |
监督电话 |
0531-89013521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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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89013519 传真:86028394 联系人:张鹏 |